名詞解釋
人力服務與照顧領域常出現的名詞,這裡以中立、可查證的方式說明其定義,方便雇主、仲介與求職者在溝通時使用一致的語彙。
本頁定義為一般性說明,不構成法律意見;涉及法規的名詞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人多多提供資訊刊登與曝光服務,不代辦聘僱程序。
- 外籍看護工
- 指來自其他國家、在台灣從事照顧工作的受僱者,服務對象可能是家庭中的失能者或照顧機構的住民。聘僱程序、資格條件與工作範圍均須依台灣主管機關的相關規定辦理。
- 家庭看護
- 受僱於家庭、於受照顧者住所提供照顧服務的人力型態。工作內容多包含日常生活協助、陪伴與基本照護,時段與需求依家庭狀況差異很大。
- 機構看護
- 受僱於長期照顧機構、護理之家或醫療機構的照顧人力。相較於家庭看護,工作通常有明確班表與標準化作業流程,並在團隊分工下執行照顧任務。
- 人力仲介
- 協助雇主與求職者完成招募流程的營利事業,服務範圍依其執業許可與相關法規而定。在台灣,從事就業服務業務的機構須依法取得許可。
- 派工
- 指機構將手上可提供服務的人力,依需求方的時間與地點安排工作的作業方式。派工的效率取決於人力資訊是否即時、可搜尋與條件明確。
- 空窗期
- 指照顧或工作現場失去人力、尚未補上替代人力的期間。空窗期會直接影響照顧品質與營運,因此縮短資訊傳遞與尋找替代人力的時間相當關鍵。
- 僑外生
- 在台灣就學的僑生與外國學生的合稱。此族群若要在學期間工作,須依主管機關規定取得工作許可,並遵守相關工時上限。
- 工作許可
- 外國人在台灣合法工作所需的行政許可。許可的種類、申請程序與工時限制依身分別與工作性質而異,聘僱前應由雇主確認相關文件是否完備。
- 移工
- 指跨越國境到另一個國家工作的勞動者。在台灣,移工分布於製造、營造、農漁業與照顧服務等領域,聘僱與管理均受相關法規規範。
- 長期照顧
- 針對因老化、疾病或身心障礙而長期需要協助者所提供的照顧服務,涵蓋居家、社區與機構等不同型態。服務內容包括生活照顧、專業照護與家庭支持。
- 就業服務法
- 台灣規範就業服務、促進就業與外國人聘僱管理的法律。其中包含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的許可制度、禁止就業歧視與外國人工作許可等原則性規定。
-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
- 指依法取得許可、從事就業服務業務的民間機構。其可經營的業務項目、收費標準與應遵守的義務,均依主管機關的規定辦理。
- 雙語人才
- 指能以兩種以上語言進行工作溝通的人力。在門市服務、旅宿接待與跨國業務等情境,雙語能力可直接降低溝通成本並提升服務品質。
- 兼職打工
- 以部分工時方式提供勞務的工作型態,常見於餐飲、零售、物流與旅宿業。求職者多以固定時段配合,因此職缺說明中的班別資訊特別重要。
- 刊登服務
- 指平台提供的資訊上架服務,讓刊登者把人力或職缺資訊公開呈現在可搜尋的介面上。費用通常依刊登期間或版位數量計收。
- 曝光服務
- 指提高資訊被看見機會的服務,例如排序權重、推薦版位或跨平台資訊揭露。曝光服務衡量的是觸及與能見度,與是否成交無關。
- 展位
- 刊登平台上一個可放置資訊的位置單位。以展位計費的方案,通常可依需求增加或減少展位數,用以調整同時曝光的資訊量。
- 資訊揭露
- 指把服務範圍、費用方式與責任界線等重要資訊主動說明清楚,讓使用者在決策前具備足夠資訊。透明的資訊揭露有助於降低誤解與爭議。
- 標籤篩選
- 以結構化欄位(例如地區、語言能力、可工作時段)過濾資訊的搜尋方式。標籤越貼近實際決策條件,搜尋者找到合適對象的效率越高。